今天跨境人朋友圈一定塞满了下面两张图!
▼“一年缓期”官方文件▼
文件内容整理即:
1、过渡期内,在试点城市继续按新政前的监管要求进行监管,即网购保税商品“一线”进区时暂不验核通关单,暂不执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关于化妆品等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2、过渡期内,直购模式暂不执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关于化妆品等商品的首次进口许可证、注册或备案要求;
3、监管方案规定新的监管要求过渡期为1年,截止期为2017年5月11日。
对比5月15日质检总局发布的通关单说明:
1、对于10个试点城市(上海、杭州、宁波、郑州、广州、深圳、重庆、天津、福州、平潭)来说,一年缓期内,不管是直邮还是网购保税商品都将免于通关单。
2、对于不在10个试点城市之列,但属于跨境电商试验区的成都、大连、青岛、苏州、合肥来说,在“法检目录”内的网购保税商品是否仍需要办理海关通关手续?
即使所有跨境电商试点城市和综合试验区通关单都延缓一年执行,对保税仓来说“药效”恐怕也难以力挽狂澜。
“缓期一年”对保税仓药效几何?
4月8日新政,对于税制的改革大家都已有心理准备,施行正面清单与通关单监管让行业措手不及,尤其是“一线”入区需验核通关单。现实却是:大部分跨境电商企业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单据和资质证明,新政一出,国内保税仓基本是“只出不进”,跨境电商平台也依靠销售“存货”维持。
新政明显提高了货物的监管要求,让还在局外的人看到入局跨境电商的门槛提高了,同时也引发了局内的一轮洗牌,大电商平台纷纷开始布局海外仓,也致使海外仓突然之间格外抢手,价格飙高,据业内有关人士介绍,香港海外仓租金更是暴涨30-50%,而实力欠缺的中小企业开始思考如何以最低成本收尾。诸如此类,让行业深刻地领略到了政策的威力。
对政策的余悸尚未消除,各大电商平台对于海外仓的布局依然会火热进行下去,如果说新政之前保税备货模式是主要模式,跨境直购是作为辅助模式存在的话,那么新政之后可能越来越多的电商平台会逐步转变为以跨境直购为主要模式,保税备货为辅助模式。
通关单延缓一年的政策,也并不能改变小企业难入跨境的局面。一年延缓只是短期政策,针对于短期政策,企业恐怕也倾向于更低风险的、更利于长期的策略。
同时,一年的“缓冲期”,一年之后通关单政策照旧or会有一个针对跨境电商的可行的监管方式?一切还尚未可知,我们只能且行且珍惜,早做谋划!
敢问路在何方
3月24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和《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将自4月8日起实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新税收政策;
4月7日,财政部联合多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公布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的公告》,规范并统一了跨境进口商品品类;此外,商品“一线”入区需提供通关单;
4月13日,关税司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有关商品备注的说明;
4月15日,财政部等11部门发布了《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第二批)》,扩大跨境进口商品品类。
4月18日,海关总署向各口岸下发文件,允许4月8日前运抵保税仓或已在运输途中的跨境进口商品按新政前的方式销售,免于补领许可证和通关单,直至售完;
5月5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放宽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要求
5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公告《质检总局关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通关单政策的说明》。
跨境电商自2014年中旬随着海关总署的56号文件,宣告正式步入正轨;2015年,接连政策红利引导中国跨境电商进入上升期,正当市场爆发,小卖家、传统企业纷纷涌进、蓄势待发之际;2016年4.8新政,“税改、正面清单、通关单”三座大山“哐哐哐”的挡在了门口,更是压在了率先投身的跨境电商前锋身上。
政策上的顾此失彼、左右徘徊,跨境人翘首以待、左右为难,四面楚歌下,跨境电商是否还有前景?
路仍在脚下
大型企业步调不变,打造全渠道、全品类、全模式的进口产品零售平台。
其实,新政也并未造成行业的一片死寂,只是使得很多中小企业停下了脚步,传统的、资金实力雄厚的民营企业以及集团性企业依然将进口产品零售作为企业发展新的增长点,定位于打造全渠道、全品类、全模式的进口产品零售平台,跨境只是其中的一种模式,进口产品零售的玩法将越来越丰富,再次呼吁,别只考虑如何玩好跨境,更要考虑如何玩好进口产品零售!